东山悦华酒店(一期)(重新招标)答疑纪要及补充说明(一)


【信息时间: 2020/10/2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东山悦华酒店(一期)(重新招标)答疑纪要及补充说明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的补充

(一)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下简称“投标保函”)的,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应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上账号应与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本答疑纪要及补充说明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均做同样修改若原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及补充说明不一致,以本答疑纪要及补充说明为准。

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本单位概不负责,敬请谅解。

  

 

 

 

 

 

 

 

招标人:厦门联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