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火田镇高田村崎沟两岸生态修复工程(崎沟南岸护岸护栏、崎沟两岸绿化等综合设施)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1. 项目名称:云霄县火田镇高田村崎沟两岸生态修复工程(崎沟南岸护岸护栏、崎沟两岸绿化等综合设施)
2. 招标人:云霄县火田镇高田村民委员会
地址:云霄县火田镇高田村
招标人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13960128496
3.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工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小徐 联系电话:0596-2940070
4.工程交易地点: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开标时间:2021年9月16日08时30分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7.评标定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8%)
8.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为:
中标候选人:福建古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项目负责人:刘昌锋 证号:闽特Z609-109030
投标报价:(大写)捌拾玖万贰仟零捌拾柒元整(小写¥892087元)(含暂列金45150元)
9.工期:90个日历天
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11.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无
12.评标委员会名单:沈丽超、郭惠春、胡瑛
以上结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1年09月17日至2021年09月27日
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监督部门: 云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596-8505385、0596-8505326
备注:根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文,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招 标 人:云霄县火田镇高田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工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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