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文昌干部学院配套餐厅改造工程EPC项目招标答疑(1)


【信息时间: 2019/2/1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谷文昌干部学院配套餐厅改造工程EPC项目


招标答疑(1)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项中“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增加“5、承包人应按《东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山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东政办[2018]91号)的要求,进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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