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仙都镇镇区配水管道改造工程补充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补充通知内容如下:
招标文件第8章投标文件商务文件“投标函附录”序号3分包的约定内容由“分包”修改为“本工程不允许承包人以任何名义进行转包和违法分包”。
备注:①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与本补充通知有不符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②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福建省水务发展集团华安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 福建工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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