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海洋生物科技产业基地--科技大道西侧(规划的海辉路以南)土方回填工程答疑澄清(1)


【信息时间: 2021/9/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东山海洋生物科技产业基地--科技大道西侧(规划的海辉路以南)土方回填工程

答疑澄清1)

1问:针对土源合法性证明材料的出具单位,请予以明确。

答:由土源所在地村委会或政府部门或土方所有人出具的合法性证明函(格式自拟),招标人均予以认可。

2、问:投标保证金能否采用电保险保函?

:允许使用。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第3条。

3、问:投标保证金采用年度保证金的,是否需要补差额?

答: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无需补差额。

4、问:招标文件中无预付款,根据闽财建[2007]157号文 第十二条规定,合同应当明确预付款进度款的比例。(一)预付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价款的30%。为了保质保量按期完成该项工程,请招标人按规定确认工程预付款。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特此通告!

 

 

 

 

①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②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村镇创业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