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县北环路南侧排洪渠开发区段工程(二期)答疑纪要


【信息时间: 2020/7/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长泰县北环路南侧排洪渠开发区段工程(二期)

答疑纪要

致各投标单位:

1、 编制说明税金取费为11%,现在政策是9%。

回复:报价时增值税按11%。

2、临时工程摊销费单位为%,数量为14763696.00,应该软件导出后清单单位手动改为项,数量改为1。投标报价才能做

回复:临时工程摊销费数量14763696.00删除,临时工程摊销费本项目“排洪渠、箱涵及道路”投标报价之和的1.5%计算

3、其他费用摊销单位为%,数量为14985151.00,应该软件导出后清单单位手动改为项,数量改为1。投标报价才能做

回复:其他费用摊销数量14985151.00删除,其他费用摊销费本项目“排洪渠、箱涵及道路、临时工程摊销费”投标报价之和的2%计算

4、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修改为2020年7月17日08时30分。

5、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或转帐方式提交的时间修改为:2020年7月16日17时00分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注:

①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原招标文件与本次答疑纪要不一致,以本次答疑纪要为准。

②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长泰县兴泰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