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金都海洋生物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金都大道(552路至金都北路)、金都中路(552路至金都北路)、金都东路(院前路至552路)施工招标补充通知04(恢复招投标后具体开标时间通知)


【信息时间: 2020/9/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诏安金都海洋生物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金都大道(552路至金都北路)、金都中路(552路至金都北路)、金都东路(院前路至552路)施工

招标补充通知04(恢复招投标后具体开标时间通知)

 

致潜在投标人:

 

1、诏安金都海洋生物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金都大道(552路至金都北路)、金都中路(552路至金都北路)、金都东路(院前路至552路)施工招标因执行福建省东山县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20)闽0626行初11号〗要求,开标时间延后。现根据福建省东山县人民法院复议决定书〖(2020)闽0626行初11号〗要求,本项目继续执行有关施工招标的行政决定,招投标程序恢复后的开标时间为2020年9月4日8:30分。

2、恢复开标时投标保证金的问题说明如下:

①投标人于招标公告中注明的保证金截止时间2020年8月27日 16:00:00前所提交或开具的投标保证金均为有效保证金。

②未于招标公告注明的保证金截止时间2020年8月27日 16:00:00前提交有效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为无效投标人。

3、招标文件“投标函附录”内容招标文件均有约定,请投标人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内容,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文字内容填写,代理单位对此类问题不再做回复回答(如“缺陷责任期质量保证金扣留百分比”等)

4、“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及上传系统的XML格式预算审核及工程量清单根据预算审核内容生成,因软件固化原因,项目名称“诏安金都海洋生物产业园基础设施-金都中路(552规划道路至金都北路)、金都大道(552路至金都北路)、金都东路(院前路至552规划道路)”不用修改。投标人的投标格式只需提供“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投标阶段)”表。

备注:
1、招标文件与本答疑如有不符,以本答疑为准,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条款、与上述条款相关的

细则均作相应修改。
2、各投标人应重新下载相应的答疑后招标资料,如有疑问请尽快与招标代理单位联系,否则后果自负。
3、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工程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

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 福建诏安金都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 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