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东路(朝阳北路-九龙大道)施工监理
答疑纪要
致:各位潜在投标人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条款号第11条第2点修改为:“本项目的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且缺陷责任期满(24个月)、监理资料及施工资料归档完成止。(工期延长、分期施工,监理费费率不予调整,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附加工作酬金;缺陷责任阶段监理服务收费已包含在监理服务费内。)”。
备注:
1、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以上条款的均相应修改。招标文件已重新上传,请投标人自行下载答疑后的招标文件。
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工程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州蓝田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中融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 年 1月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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