芗城区公共卫生应急处置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监理
答疑纪要(1)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答疑纪要:
问一:本项目的“我单位变更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人民币5万元的违约金;变更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人民币2万元的违约金”。与国家有关规定,“投标人变更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监理服务费2%且不少于人民币壹万元)万元的违约金;变更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监理服务费6‰且不少于人民币叁仟元)万元的违约金”,相比费用过高,建议适当修改。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十一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中 监理费计算方法2. “本项目除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外,其他无论工程量是否变更增加,工程造价是否波动,工期是否延长,以及其他何种原因造成监理人须增加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监理费用均不予调整。监理费计算基数最终以财政部门或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审核完成后的预算审核价(不含暂列金)计取。本工程监理含保修阶段,保修期的监理费已包含在实际监理服务收费中,不再计取。”
且合同专用条款中
“6.2 变更
6.2.2 除不可抗力外, 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无
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无
6.2.5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无
6.2.6 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不调整监理服务费。”
请明确此项目是否延期无监理费,若是,则此约定较为不妥,建议修改。
答: 工期延长、工程量增减、附加工作等均不调整监理费。
注: ①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②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答疑中未明确的,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当招标文件、答疑纪要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答疑纪要或补充通知的书面为准。
③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州市芗城区卫生健康局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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