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土方平整工程


【信息时间: 2019/7/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平和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土方平整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和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土方平整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漳发改审[2018]6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平和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招标人为福建平和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木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平和黄井工业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平和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土方平整工程本工程预算审核价2101260元,本工程填埋区土方平整部分甩项,甩项金额332228元,本项目发包价1556748.16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平和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土方平整工程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预算审核价2101260元(包含甩项部分332228元),发包价1556748.16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30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及闽建筑〔2015〕35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2)根据闽建[2016]5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3)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规定,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7月8日 08:00:002019年7月12日 18:00:00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Front/(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电子招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最新版(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号)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2%)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9年7月19日 17:0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叁万壹仟元整(¥310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7月22日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Front/(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Front/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平和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平和县小溪镇长安路芙蓉11巷1号,邮编:363700

电子邮箱:/

电话:15959274670,传真:/

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木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瑞京新村3号楼503室,邮编:363700

电子邮箱:1017402542@qq.com

电话:0596-2875919,传真:0596-2875919

联系人:小黄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Front/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平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平和县小溪镇河滨南路平和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0596-555625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平和县小溪镇河滨南路平和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0596-5556279

 


仅供下载预览招标文件:
[E3506280601800120001001]平和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土方平整工程.ZZZF
招标正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