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县城区排涝站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1、工程名称: 长泰县城区排涝站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2、招 标 人:福建富达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张 联系电话:/
3、招标代理单位: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王 联系电话:0596-2632075
4、工程建设地点: 长泰县城区内
5、建设规模:项目位于长泰县城区,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及改建溪东排涝站、珠浦排涝站和鹤亭排涝站3座排涝站,以保障长泰城区防洪排涝安全和促进长泰县社会经济发展。溪东排涝站位于龙津溪左岸的下林村,珠浦排涝站位于龙津溪右岸的珠浦村,鹤亭排涝站位于龙津溪右岸的鹤亭村。泵站拟采用堤后式布置,泵站由进出水渠、外河防洪闸、穿堤箱涵、进出水前池、泵房、安装间及副厂房及管理区等建筑物组成,总排水流量约 74m³/s。泵站按 10 年一遇排涝标准设计。
6、工程交易地点: 长泰县行政服务中心(长泰县人和南路(建设局)九楼开标室)
7、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8、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9、开标时间: 2020 年7月8日 08:30:00
10、中标候选人: 漳州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柒拾万零肆拾元整(¥700040元)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 20 日历天内完成报告编制,并向招标人提交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经有权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 15 日历天内,提交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稿)5份。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
项目负责人: 康志强 职称证号: 闽G60901461
11、公示期:2020年7月8日至2020年7月20日
12、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无。
13、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公示期间提出,公示期满后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3、监督机构名称:长泰县水利局 联系电话:0596-8329725
注:根据闽发改规【2018】444号文规定,招标项目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天。
招 标 人:福建富达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 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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