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县城区排涝工程改扩建项目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答疑纪要(四)


【信息时间: 2022/1/1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长泰县城区排涝工程改扩建项目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答疑纪要(四)
致:各潜在投标单位
1、本项目答疑内容如下:
     问:在长泰县城区排涝工程改扩建项目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答疑纪要第2个问题中,问:(1)具有参与起草GB/T3216-2016(回转动力泵水力性能验收试验1级、2级和3级)标准的单位,得1分。集团公司参与起草,其全资子公司参加投标是否适用? 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虽然在事实上是控股关系,但是在法律上却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是不能借用一方的资质或业绩证明进行投标,强行借用按照《招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界定为以他人名义投标,中标无效。如果一定要使用,则必须以母公司的名义投标,建议对上述答疑的回复进行更正。
答:经确认,具有参与起草GB/T3216-2016(回转动力泵水力性能验收试验1级、2级和3级)标准的单位,得1分。若集团公司参与起草,其全资子公司参加投标不适用。

2、开标时间均更改为:2022年2月8日北京时间08:30时。
3、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均更改为:2022年2月7日北京时间16:00时。


招标人:福建富达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厦门基业衡信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