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珠路(乌石路西侧至漳华路)道路工程(K0+165-K0+568.985)工程招标答疑(二次)


【信息时间: 2020/11/2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金珠路(乌石路西侧至漳华路)道路工程(K0+165-K0+568.985)工程

招标答疑(二次)

修改、澄清纪要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第2节投标须知内容修改表条款号22.25点“现场确定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B-暂列金额)×(1-K)+暂列金额。其中:B 为招标控制价;暂列金额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为准。”更改为“现场确定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B-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甲供材料费)×(1-K)+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甲供材料费。其中:B为招标控制价;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甲供材料费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为准。”

2、本项目原开标时间更改为“202012118:30:00”。

3、本项目原保证金到账时间更改为“2020121011:00前”。投标保函原件提交时间均作此更改。

4、招标文件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附录第2项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约定内容更改为“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总额的 10 %;履约担保金形式: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证保险方式缴交。履约担保金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履约担保金提交时间: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天内,合同签订前提交,未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退还履约保证金时施工方须附上一份竣工验收报告)。若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适用于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出具担保保函的工程担保公司应当向项目所在地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保函的有效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担保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工程担保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注:采用的保函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需确保保函有效期在工程竣工验收前有效。因工期延误导致银行保函有效期延长的,承包人应自行考虑。”各投标人应重新下载招标文件,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下载,后果自负。

5、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与本补充答疑不符的,以本补充答疑为准。

6、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及下载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州金投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0.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