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科技馆二次装修及展陈建设项目设计答疑纪要 001 号


【信息时间: 2020/9/1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漳州市科技馆二次装修及展陈建设项目设计

答疑纪要 0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1招标文件第3.4条要求,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单项合同造价在10000万元及以上或单体建筑面积在10000㎡及以上科普场馆装修展陈的设计项目业绩(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指的是项目设计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均可)。据查,全国范围内有此项业绩的设计单位不超过五家,条件要求是否设置过高,是否为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答:本次招标项目二次装修建筑面积为16621平方米,投资总额为人民币17000.08万元,本次招标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要求符合法律法规。按招标文件执行

2本次招标设计项目属专业要求较高的项目,发包形式存在建筑及内装修展陈一体化设计的可能,应以衡量投标是否能胜任或是否做过类似项目设计能力为准,资质要求应再进一步明确,装修设计专项设计专业仅属于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的一部分专项内容,所以就3.1条设计资质要求建议更改为: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有效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计甲级

答:由于本次招标项目是二次装修,展陈设计占比部分大,设置的设计资质符合本项目的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注:①本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其余条款不变。

  ②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平台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州科技馆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