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城区排水提升工程勘察设计答疑纪要
致各潜在投标人:
1、问: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备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道路与桥梁专业含给排水专业,请问道路与桥梁专业高级工程师是否满足本项目关于项目负责人的要求,烦请答复!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问:请提供前期资料,包括地形图、可研报告等。
答:可研报告将在答疑文件上重新上传,投标人可自行下载。
3、问:在招标文件第76页中的 二、评分标准中的(一)商务分评分标准,①类似工程项目业绩指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总造价不少于1亿元的城市道路工程(含给排水工程),道路等级为城市快速路或城市主干路或城市次干路的设计项目或总造价不少于1亿元的独立的城市给水排水工程设计项目。 所指明的总造价不少于1亿元,是否描述不准确,建议修改为投资额不少于1亿元 。
答:总造价指建安费,可在可研批复或合同等有效材料中予以体现。
注:
①招标文件与本答疑不一致的,以本答疑为准。
②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华安县市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建达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 1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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