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移民创业园(二期)5#、6#工业厂房项目施工监理答疑纪要 一、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澄清、说明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 丙 级 房屋建筑工程 监理资质”现更改为“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 乙 级 房屋建筑工程 监理资质” 注:①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②投标人若有需要的,可在截标前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本答疑纪要的书面材料。
③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④友情提醒:请各投标人自行重新下载本答疑纪要时上传的最新相关资料。 招标人:华安县移民创业园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陕西希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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