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岐南路(迎宾路-江滨路)(K0+000~K0+720段)道路工程
施工监理答疑纪要
致: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问:招标文件中第3章评标办法12其他主要人员: “b、工程开工后,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投标人变更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贰万元的违约金;变更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壹万元的违约金”与第六章投标格式中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到位承诺书“2.工程开工后,因我单位自身原因, 我单位变更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监理服务费2%且不少于人民币壹万元)万元的违约金;变更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监理服务费6‰且不少于人民币叁仟元)万元的违约金”不一致。
答:因投标文件格式为系统默认格式,无法修改。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修改为:“工程开工后,因我单位自身原因, 我单位变更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贰万元的违约金;变更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壹万元的违约金。”
注:①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②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州市龙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紫金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9 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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