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红星乡乡村道路环境整治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1.项目名称:诏安县红星乡乡村道路环境整治工程
2.招标人:诏安县红星乡人民政府
地 址:诏安县红星乡
招标人联系人:蔡杰民
联系电话:15859668779
3.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小杨
联系电话:0596-2061979
4.招标范围和内容:诏安县红星乡乡村道路环境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等所含内容为准。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开标时间:2022年06月23日08时30分
7.交易地点: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诏安县南诏镇中山西路109号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一楼)
8.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8.00%≤K<12.00%)
9.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同预算审核价12604444.94(含暂列金20000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144000元)元
10.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福建元弘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1525899元 (含暂列金20000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144000元)
项目负责人:揭仁和 注册编号:闽1352007200903534
执业资格证书名称: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其他资格能力条件均满足要求。
11.总工期:18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12.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13.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无。
14.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林开明(组长)、陈开亮、张秀燕、高翠凤、姜伟烽。
以上结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2年06月24日至2022年07月04日。
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监督部门:诏安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电话:0596-3324200
备注:根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第八条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招标人:诏安县红星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