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乡道长东线(Y856)霞寨镇坑内至古隆段公路路面重铺工程答疑纪要及补充说明


【信息时间: 2021/3/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平和县乡道长东线(Y856)霞寨镇坑内至古隆段公路路面重铺工程答疑纪要及补充说明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补充部分

1招标文件 招标公告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采用转账或电汇、银行保函、年度保证金

更改为: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采用转账或电汇、银行保函、电子保函和年度保证金。

2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4.1中:4.采用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应由具备开展工程担保业务能力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工程担保公司、保险机构开具,办理电子保函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电子保函文件应符合《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保函文件格式标准(试行)》,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

更改为:4.采用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应由具备开展工程担保业务能力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工程担保公司开具(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本项目不适用),办理电子保函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电子保函出具机构开具的投标电子保函格式必须符合《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文件格式标准(试行)》要求,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

 

注:

①、招标文件与本修改通知不一致的,以本修改通知为准。
②、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答疑中未明确的,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当招标文件、答疑纪要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答疑纪要或修改通知的书面为准。
③、投标人应在截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平和县霞寨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福建正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 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