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高新区靖圆片区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投资建设合作人答疑纪要


【信息时间: 2021/2/2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漳州高新区靖圆片区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投资建设合作人答疑纪要

一、答疑部分

1. 问:本项目采取不见面的方式开标,招标文件第11页3.6.4中要求的电子光盘是否投标时不用提供?

答:开标前不要求各投标人提交电子光盘。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另外提供完整的纸质投标文件8份及电子光盘1份。

2. 问:招标文件未要求将相关人员、业绩证明资料等上传至诚信库内,但电子版制作格式中有扫描件查看模块。请问编制投标文件时,相关证明材料是否无需上传至诚信库,以扫描件的形式上传至相应资审、资信等相应模块即可?

答:相关证明材料无需上传至诚信库,以扫描件的形式上传至相应模块即可。

3. 因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为施工类项目备案公示平台,投融资类项目多以整体项目工程推送至该平台,不体现标段名称及项目是否为投融资项目,我单位施工完成的投融资类项目属于某大型投融资项目的一个标段,在网查信息中除项目名称不体现标段名称及是否为投融资项目外,实施单位、造价金额、主要人员等查询信息均与业绩证明材料一致,此类业绩是否认可?

答:认可,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若该项目属于某大型项目的一个标段的,须能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该大型项目,且能在该大型项目下的“招投标信息”或“合同登记管理”或“施工图审查”或“施工许可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查询得到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名称及符合工程造价指标的信息,是否为投融资项目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为准。

 

二、补充、修改部分

1. 招标文件第三章的附表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第5项第2条中的“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总投资不少于13亿元人民币(含)(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投融资项目业绩的,得3分。   注:①投标人须提供项目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和项目合同的扫描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定;如上述材料不能充分体现指标要求的,需另补充提供业主证明;②投融资项目业绩包括BT、投资/融资建设项目、PPP、BOT、BOO、TOT、ROT、DBFOT、特许经营等类型模式及以上类型的组合模式。③业绩完成的时间和造价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修改为:“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已完成的单项总投资不少于13亿元人民币(含)(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投融资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的,得3分。   注:①投标人须提供项目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和项目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扫描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定;如上述材料不能充分体现指标要求和体现项目负责人的,需另补充提供业主证明;②投融资项目业绩包括BT、投资/融资建设项目、PPP、BOT、BOO、TOT、ROT、DBFOT、特许经营等类型模式及以上类型的组合模式。③业绩完成的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的时间为准,造价金额以项目合同上的金额为准。

2. 招标文件第三章的附表1《技术部分评分标准》后补充“注:①技术文件每一评分项目只能评满分或0分,评为0分的应详细说明理由;②‘项目建设管理方案’中的‘项目重点难点分析’、‘项目总体性’、‘建设管理团队方案’、‘施工组织方案’等评审因素针对总体工程项目。”

3. 招标文件第六章的“二、投标人基本情况”中,备注第2点修改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附上营业执照,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方须附上资质证书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

4. 招标文件第六章的“八、项目部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中,备注内容修改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填写此表,并加盖其单位电子公章。”

 

注:①招标文件中与发布答疑纪要不一致的,以答疑纪要为准。

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原招标文件与本次答疑纪要不一致,以本次答疑纪要为准。答疑后的招标文件已重新上传,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若因投标人原因未下载答疑后的招标文件造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或其他原因的,自行负责。

③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州靖圆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0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