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东路(朝阳北路-九龙大道)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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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东路(朝阳北路-九龙大道)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朝阳东路(朝阳北路-九龙大道)(招标项目名称)已由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漳蓝管经【2021】2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蓝田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由区财政统筹,招标人为漳州蓝田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中融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道路长度295.004米,道路红线宽度20米,双面两车道,为城市支路,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主要建设道路工程、交通工程、雨水工程、给水工程、污水工程、道路照明工程、电力通信工程、绿化景观工程等工程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朝阳东路(朝阳北路-九龙大道)招标,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等所含内容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包括城市道路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等,属于市政综合工程,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规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的施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单项工程合同额在1000-3000万元之间,属于市政公用工程中小型规模;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仟贰佰柒拾壹万伍仟陆佰肆拾元伍角陆分(其中暂列金额为人民币陆拾万元整)【小写:¥12715640.56(其中暂列金额为¥6000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4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②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文件的精神,以及闽建告字〔2020〕162号、闽建告字〔2020〕163号、闽建筑函〔2021〕12号、闽建筑函〔2021〕2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③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来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格式自拟)。④根据闽建筑〔2019〕16号文规定投标人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中记录的软硬件信息应当包括软件加密锁使用人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软件功能等。对于没有按照上述要求记录计价软件加密锁实名信息的,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否决其投标。⑤根据闽建筑〔2020〕8号文通知,投标人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下简称“投标保函”)的,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105 08:30:0020220126 08:30:00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Front/)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8.00%≤K<12.0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21 25 12:00:00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250000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②或保函形式(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保险保证);③或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126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Fron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Front/)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蓝田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蓝田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6-3970306,传真:/

联系人:蔡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融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厦门路21号江滨花园江畔御景1707室,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zrh0596@163.com

电话:0596-2938387,传真:0596-2938387

联系人:林伟林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Front/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地址:蓝田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96-210071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596-28711200596-2939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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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edc
[E3506010601800715001001]朝阳东路(朝阳北路-九龙大道).ZZZF
招标正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