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圆山荔枝冰酒项目施工监理答疑纪要


【信息时间: 2021/7/3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漳州市圆山荔枝冰酒项目施工监理答疑纪要

投标人提问解答如下:

招标文件第80页5.3.1.2中第1条说本项目招标人不支付预付款,第82页第9条补充条款要求监理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按闽建[2017]9号文第六条“(七)规定:履约保证金不应超过中标监理服务费的10%,且招标人应当在中标人项目监理机构进场前支付等额的预付款”,因此建议招标人支付等额的预付款或者不要求监理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标人:漳州圆山冰荔食品进出口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