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漳州台商投资区金山安置房项目勘察设计招投标活动的通知及答疑纪要


【信息时间: 2023/2/2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关于恢复漳州台商投资区金山安置房项目勘察设计招投标活动的通知及答疑纪要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通知:

漳州台商投资区金山安置房项目勘察设计(招标项目编号:E3506300601800208001),因项目规划调整,于2022年0720日通知暂停招投标活动。现已调整完毕,经招标人研究决定恢复本项目招投标工作,具体如下:

1、本项目开标时间调整为:202331509:30时(北京时间);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调整为:202331416:00时前(北京时间)

二、答疑澄清:

 疑问1: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请问: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是否可以满足要求?

答: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满足要求

疑问2:设计费(勘察费)金额和计算办法勘察费计算办法:工程勘察费暂定金额为167.66万元。以单价80 /米•进尺计取,采用固定单价加风险包干方式。在勘察过程中,孔位孔深按实际发生进行结算。其中工程测量和物探属于其他作业范围,标书中没有明确相关工程测量和物探费用计取标准,请明确。

答:招标文件第4章第三部第10条中“10.2合同价格形式”已明确,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31、是否有准确的CAD红线图? 2、是否有准确的周边道路及地形图? 3、是否有具体的规划设计条件书? 4、两地块面积是否可总体平衡? 5、住宅建筑面积(173515㎡)为下限/上限? 6、商业建筑面积(15795㎡)为下限/上限? 7、地下室面积(普通72120+人防9880㎡)为下限/上限? 8、公建配套设施(总约8130㎡)为下限/上限?具体包含哪些功能?各部分功能具体面积如何要求? 9、设计总户数(1700)是否可以上下浮动? 10.是否有具体的户型面积段及户数比例? 11.招标文件第28页评分标准中的技术实力“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等级加0.5分”,本项目为安置房设计,技术难度并不高,该加分条件是否设置过高,是否参照2018版通用本修改为:具有建筑工程设 计甲级资质等级加 0.5 分? 12.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是否有招标人代表,具体几人,请明确。  

答:1、关于本疑问第1-10项,本项目补充上传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其他基础资料已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上传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系统中,请投标人自行查阅。

2、关于本疑问第11项,本项目第3章第3节附件中“二、评分标准(一)商务分评分标准”中“技术实力”评分标准修改为“投标人设计资质条件满足招标项目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要求者得基本分0.5分,具有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等级加0.5分。”

3、关于本疑问第12项,按招标文件执行。

三、招标文件的修改:

1、本项目第7章资格审查文件及商务文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重新上传,删除附表9-3《授权委托书》。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修改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 元)

3、本项目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9项第35.1条款中第1点“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相关资质证书的有效期根据建办市函〔2020〕334号、建办市函〔2021〕510号及闽建许〔2020〕2号、闽建许〔2021〕7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修改为“1、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相关资质证书的有效期根据建办市函[2022]361号及闽建许【2022】3号文件规定执行,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4、删除本项目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9项第35.1条款中第5点内容“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业务监管办法》的要求,现行标准招标文件中删除投标保证保险(凭证)及其他保证保险(凭证),不再将投标人提供投标保证保险凭证作为实质性要求。”

5、删除本项目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9项第35.1条款中第19点(9)“③投标人未携带加密用的CA数字证书到现场或携带非本次投标加密用的CA数字证书;”

6、本项目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9项第35.1条款中第21点“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及闽价服[2011]124号文规定标准的80%计取,已包含在勘察设计服务费中,由中标单位支付。在投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的同时,视为已同意本款规定。中标人应当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机构将提供合法有效的等额增值税发票。”修改为“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及闽价服[2011]124号文规定标准的80%计取,由委托人支付。”

7、删除本项目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9项第35.1条款中第24点及第4章第2节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3.1.3(13)内容。

8、本项目中标人须按闽发改服价〔2021〕250号《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告》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

 

 

 

 

注:

①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招标文件已修改并重新上传,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②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州市经发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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