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道(Y931)芹官线流塘桥至佛仔岭路段路面改造工程


【信息时间: 2022/6/2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乡道(Y931)芹官线流塘桥至佛仔岭路段路面改造工程抽取告知书

项目编号:E3506297202000023

1.项目条件

本项目乡道(Y931)芹官线流塘桥至佛仔岭路段路面改造工程已由华安县交通运输局华交审[2022]2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华安县华丰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本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现采用简易抽取办法确定承包单位。

2.项目概况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华安县芹岭村,路线总长度为2.567km,分为A线、B线。A线为乡道(Y931)芹官线,起点与G358T字交叉,桩号AK0+000,终点顺接于现状沥青道路,桩号为AK2+386.19,设计里程2.386公里,实际实施起止桩号为AK0+060~AK2+376,实施长度为2.316km;B线为村道(CZ193)芹水线,起点相交于A线桩号AK1+339.5处,桩号BK0+000,终点交于县道新华线,终点桩号BK0+255.088,设计里程0.255公里,实际实施起止桩号为BK0+000~BK0+251,实施长度为0.251km

2.3 发包范围和内容:

1)发包范围:

乡道(Y931)芹官线流塘桥至佛仔岭路段路面改造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审核书、编制说明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等 

2)发包内容:本项目为乡道(Y931)芹官线流塘桥至佛仔岭路段路面改造工程,具体以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审核书为准;

2.4 工程预算造价及其组成:预算审核价为3856166.00元(含暂列金50000.00元);

1)本项目下浮率:下浮率K5.00%

2)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

发包价=(预算审核价-暂列金)x1-K+暂列金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我省或我市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等相关验收标准合格或以上;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达到国家现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等相关验收标准合格或以上

2.7 发包人其他要求:

①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加风险包干合同形式,工程量按实结算;②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承包单位支付,具体支付方式及金额按招标代理合同约定的执行。

3.承包单位资格要求

3.1 本发包项目要求承包单位应当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为华安县“小规模工程”企业候选名录库中的企业。如候选企业在抽取时发现不在候选企业名册内,则不能参与抽取。

4.抽取确定承包单位方法

4.1 报名参选时间:20220628日至 20220630 

4.2 报名方式: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fujian.etrading.cn/)(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报名;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郭 电话:0596-2167005

4.3 抽取时间:2022070109:00

4.4 抽取地点: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4.5 抽取方法:简易抽取中标人办法

注:在抽取承包单位过程中,如出现由于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的工作失误、设备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抽取结果的,抽取的承包单位无效,应当重新抽取。

5.合同类型

本发包项目采用的合同类型:固定单价合同

承包单位应当在确认函发出之日起28天内就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向建设单位提出核对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对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无异议;经核对,工程量有变化的,由双方确认后应在施工合同中对合同价款做相应调整。(适用于固定总价合同)。

6.合同签订

承包单位在收到确认函后7天内,就派代表与建设单位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

合同付款条款:1)工程进度付款:①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支付金额为本月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0%,本月完成工程量由承包人计量,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发包人确认后支付;②工程结算审核定案,工程资料完整归档后支付至结算审核总价的97%;预留3%的质量保修金,在工程缺陷责任期满(缺陷责任期2年)且验收无质量问题后28个日历天内无息支付。

2)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加风险包干合同形式,工程量按实结算。对于合同执行期间劳务、材料、机械台班等价格上涨在合同执行期间不再调整合同单价,合同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受市场价格变化和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变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约定调整的除外),风险自负。

本项目实行风险包干制,风险范围包含:①因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导致机械和材料价格变化。②对于合同履行期间劳务、材料等价格上涨对工程成本的影响。③因天气、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的变化,采取的临时措施。④因施工方案变更导致施工成本的变化。⑤取(弃)土点的选择以及运距的变化。⑥地勘偏差、测绘高程偏差。⑦建设单位所提供的临时用地范围外的施工必须的临时用地征拆。⑧征迁工作对工程进展可能带来的影响。⑨不同建设地点的各种材料运输(含二道运输)、以及为完成该项目所需的各种临时设施等费用。⑩法律变化、其他因素周边关系协调,周边施工环境变化的影响。⑪因施工方案变更导致施工成本的变化。⑫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以外的变化等。

7.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

7.1 履约担保金额:10%签约合同价;

7.2 履约担保形式:银行保函(须为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或现金(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采用的银行保函须由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银行开具,并保证其有效,所需费用由承包单位承担。在签订合同前,承包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履约担保。未按规定缴交履约保证金,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

7.3 履约担保期限:从本工程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Front/)、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福建专区(http://fujian.etrading.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华安县华丰镇人民政府

  址:华安县华丰镇

  编:363800

电子邮箱:/

  话:13489697897           传真:/

联系人:曾先生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联系电话:0596-735976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龙文区建元东路融信澜园63501

联系电话:0596-2167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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