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 开标记录表 序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承担任务 | 主体工程拟分包人名称 | 主体工程拟分包人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主体工程拟分包人承担任务 |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证书号码 | 投标保证金(元)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目标 | 工期 | 备注 | 1 | 福建七建集团有限公司 | 承担主体工程施工 | 福建汇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91350600156514008G | 承担主体工程设计 | 李夏玫,证书号码:闽135181901376 | 500000 | 104671824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为 700日历天(含设计、采购、施工),其中施工图设计工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640 | | 2 | 漳州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主体工程施工 | 北京东方筑中建设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911101086336453435 | 主体工程设计 | 宋瑞珠 闽135171821752 | 500000 | 104866696 | (1)设计: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设计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工业化建筑。符合《福建省工业化建筑认定管理(试行)办法》或《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T51129-2017)规定等现行最新法规要求,本项目设计按照《福建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执行绿色建筑标准。(2)施工: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要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标准、市级优质工程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施工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工业化建筑,符合《福建省工业化建筑认定管理(试行)办法》或《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T 51129-2017)规定等现行最新法规要求,并通过消防等各项验收及其他国家、行业及 地方现行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二次装修按最高法院相关装修标准及其他相关行业标准执行。(3)设备采购质量标准:符合现行相关质量标准要求。本项目采用工业化方式建造,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单体建筑预制率不低于18.11%,但不得高于20%,以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准。 | 700 | | 3 | 福建漳龙建投集团有限公司 | 主体工程施工 | 福建天健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9135062255956523XR | 主体工程设计 | 庄自明、闽135171822798 | 500000.00 | 10459160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700日历天(含设计、采购、施工),其中施工图设计工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640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