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特许经营项目 (二次招标) 开标记录表 序 | 投标人名称 | 质量要求 | 工期 | 项目负责人注册证号 | 项目负责人 | 投标总价 | 备注 | 1 | 浙江国丰集团有限公司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为31年,建设期1年(2023年12月15日前达到合同约定的出水要求),运营期30年 | / | / | 一期项目污水处理费限价为2.28元/吨;二期项目污水处理费限价为6.75元/吨;TOT 费用5000万元。根据特许经营项目合同13.1服务费的计算条款基本水量及上述单价计算的运营期30年污水处理费总额166925.45万元。 | | 2 | 浙江裕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特许经营期为31年,建设期1年(2023年12月15日前达到合同约定的出水要求),运营期30年。 | 无 | 无 | 一期项目污水处理费限价为2.40元/吨;二期项目污水处理费限价为6.20元/吨;TOT费用4000万元。根据特许经营项目合同13.1服务费的计算条款基本水量及上述单价计算的运营期30年污水处理费总额156658.00万元 | | 3 | 安徽庐江财源建设有限公司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本项目特许经营期为31年,建设期1年(2023年12月15日前达到合同约定的出水要求),运营期30年。 | 无 | 无 | 一期项目污水处理费限价为2.16元/吨;二期项目污水处理费限价为 6.39元/吨;TOT 费用3670.03万元。根据特许经营项目合同13.1服务费的计算条款基本水量及上述单价 计算的运营期30年污水处理费总额158139.90万元。 | | 4 |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本项目特许经营期为31年,建设期1年(2023年12月15日前达到合同约定的出水要求),运营期30年 | / | / | 一期项目污水处理费限价为1.92元/吨;二期项目污水处理费限价为5.68元/吨;TOT费用3670.03万元。根据特许经营项目合同13.1服务费的计算条款基本水量及上述单价计算的运营期30年污水处理费总额140568.8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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