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智能化系统工程项目(二次招标)施工监理补充通知2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五)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中“投标人应附上中国人民银行发出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更正为“投标人应附上中国人民银行发出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之处,均做相应修改。
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答疑纪要或补充通知的书面为准。
注: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 标 人:南靖县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兴亿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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