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特许经营项目(重新招标)答疑纪要(一)


【信息时间: 2022/10/2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特许经营项目

(重新招标)答疑纪要(一)

招标编号:E3506260601800308002

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特许经营项目(重新招标)有关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如下:

一、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事宜

1、问题:一、评标办法前附表“附表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表,3荣誉及表彰情况”中: 1、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设计完成的污水处理厂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的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得2分,满分2分。 备注:(1)投标人应提交获奖文件、承包合同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否则其业绩不计。(2)获奖文件、承包合同上应能体现投标人名称,否则,其业绩不计。 (3)省级及以上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是指中国勘察设计协会、省级(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省级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 (4)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的认定时间以获奖文件的印发时间为准。 问: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设计完成的污水处理厂项目,获得省级(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优秀工程(或优质工程)奖是否予以认可? 二、招标公告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部分: 投标人资格要求3.3和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中1.12投标人应承诺:投标人负责本项目全部资金(含自有资金)的筹集及融资,保障项目建设需要;企业近五年无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问:企业近五年无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依据是否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示的安全生产事故类行政处罚为准? 三、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招标文件格式部分 第一章招标公告“2.7 项目公司组建要求:①项目公司股权结构和注册资本:项目公司由中标社会资本方出资成立。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4964万元,由中标社会资本方100%出资。项目注册资本再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在建设期内分步到位。……”第六章招标文件格式“七、联合体协议书(如有联合体):……各方的出资比例应大于0,且甲、乙、丙(如果有的话)方出资比例总和为100%……”。 问:招标公告中要求项目公司由中标社会资本方100%出资,并未明确各方出资比例情况;而联合体协议书格式文件中要求各方出资比例应大于0。招标公告和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对于出资的要求不一致。请明确:项目公司由中标社会资本方100%出资成立,股比由社会资本方协商确定,参与方出资比例是否可以为0。

回答:第一点,不予以认可,按招标文件执行;第二点,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示的安全生产事故类行政处罚为准并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无安全生产部门认定的安全生产事故;第三点,中标社会资本方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招标文件已明确,以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出资比例不得为0。

 

2、问题:评标办法前附表“附表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表,1同类项目的业绩”中:“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单期规模不低于2.0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厂的设计项目,每提供1项得1分,满分2分。 备注:投标人须同时提供设计合同书、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时间以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为准。②投标人提供的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查询得到其施工图审信息,否则其业绩不计。” 问:2019年3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试点地区要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在加快探索取消施工图审查(或缩小审查范围)、实行告知承诺制和设计人员终身负责制等方面,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文件下发后,北京、广东、深圳、南京、浙江、山东、上海、湖北、天津、重庆、山西、长春、黑龙江、福建、广西、新疆、海南、贵州、西藏、宁夏等地区相继发布政策响应“施工图审改革”,多地取消施工图审查。请明确:对于合同签订时间在2019年3月以后,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完成的单期规模不低于2.0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厂的施工图设计业绩,是否只需提供设计合同和项目竣工验收证书,无须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查询得到其施工图审信息?

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3、问题:招标文件中 “二、评标办法和标准 附表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表”中,同类项目的业绩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单期规模不低于2.0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厂的施工项目,每提供1项得1分,满分2分。备注:投标人须同时提供施工合同书、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②投标人提供的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查询得到其施工信息,否则其业绩不计。(1)本项施工业绩评审未明确时间要求,文件中设计业绩要求时间为近五年,施工业绩时间要求是否与设计业绩时间要求相同?即施工业绩时间要求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2)本项评审要求提供的竣工资料为竣工验收报告,实际不同地区的竣工资料名称不同,请问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结论汇总表、竣工验收意见表、交工验收证书、竣工质量验收证书、项目验收单等竣工资料是否予以认可?

回答:第(1)点,按招标文件执行;第(2)点,本项评审要求提供的竣工资料为竣工验收报告修改为“相关的竣工验收材料”,上述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结论汇总表、竣工验收意见表、交工验收证书、竣工质量验收证书、项目验收单等竣工资料均予以认可

 

4、问题:招标文件p26 10.4 (3)技术文件采用暗标方式,具体要求如下:技术文件内容不得出现涂改、插字、投标人名称、投标人有关人员姓名、承担过的工程项目名称、企业标志、企业精神及口号等其他可以认定投标人的任何标记和暗示。问:(1)技术文件中“投融资方案及财务分析”是否也要满足上述暗标要求?(2)技术文件中图片是否允许使用彩图?

回答:(1)“投融资方案及财务分析”也需要满足上述暗标要求;(2可以使用

 

5、问题:招标文件及特许经营协议中项目投资金额与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中金额有差异,请问是否以招标文件及特许经营协议中项目投资金额为准?

回答:以招标文件及特许经营协议为准。

 

6、问题: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核心边界的第九条内容中“污泥处理:项目公司污泥脱水后由项目公司负责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运输处理,并承担污泥运输费用”,该边界条件明确了污泥外运的运输费用由项目公司承担,但未明确最终处置污泥的费用及承担主体。

问:(1)污泥最终处置的费用是由业主承担还是由中标方承担?(2)若由中标方承担,由于污泥处置是由业主方指定,请明确污泥最终处置的收费标准是多少?若污泥收费标准实际发生变化,业主是否给予中标方等价补偿,请予以明确

回答:确定污泥处置由业主承担,按招标文件执行。

 

7、问题:招标文件P1页,第2.4条工程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澄清问题:1、建议明确第1点,第(1)条和第2点,第(1)条更换构筑物设备清单?2、由于一期项目设计规模为1.0万m3/d,而第1点,第(2)条新建构筑物污泥调理池和污泥脱水机房为2万m3/d,新建构筑物规模上是否匹配?3、由于二期项目设计规模为2.0万m3/d,而第2点,第(2)条滤布滤池(1万m3/d)、接触消毒池(1万m3/d)、污泥调理池(1万m3/d)、污泥脱水机房(1万m3/d)为1万m3/d,新建构筑物规模上是否匹配?4、现场踏勘了解到园区事故池处新建一套2000吨/天一体化处理设备,第2点,第(4)条园区事故应急池1680万元(已经实施的设施及基础工程)费用是否包含该一体化设备?该设备在二期项目建成投产后是否保持长期稳定运行和管理维护?5、现场踏勘了解到二期一阶段已实施但尚未进行竣工结算验收,该验收是否由新的投资方负责进行验收结算?6、一期和二期项目如何实现对进厂的居民生活污水和园区企业工业废水水量分配?是否由单独管网分别收集居民生活污水和园区企业工业废水?

回答:第1点,技改项目还未验收,验收后移交更换构筑物设备清单;第2点,新建构筑物规模上是相匹配的;第3点,新建构筑物规模上是相匹配的;第4点,已包含一体化设备;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运行;第5点,该验收由政府负责进行验收结算,邀请中标方参与验收;第6点,已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明确该部分内容。

 

8、问题:招标文件P3,第2.10点关于项目回报问题。

澄清问题:

1、企业污水处理服务费是否由政府方统一向企业收取,再支付给项目公司?  2、2021年污水处理服务费跟政府收取的居民污水费及企业污水费的缺口有多少?3、预计2022年度的缺口有多大?政府财力承担有没有困难?污水处理服务费是否纳入政府财政兜底保障?  

回答:第1点,是,按招标文件执行;第2、3点,以实际发生为准。

 

9、问题:招标文件P4,第2点,第(2)条运营标准问题。

澄清问题:

1、若因现有一期技改原因仍无法达到一期项目出水标准要求,是否需要待业主方继续整改到达标后再进行移交?2、整改费用是否由政府方承担改造费用?

回答:出让方要保证标的物出水连续10天稳定达标,同时出让方要完成对设备,设施性能测试且对有问题的设备设施进行更新改造,从而符合中标方的移交标准后才能进行移交。

10、问题:招标文件P10页,第1.9条资金来源,第(2)条融资部分问题。

澄清问题:

建议:改为“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

理由:银行贷款意向函开具周期长,同时贷款意向函是针对已中标的具体项目才能开具,本项目尚未招标,无法针对本项目开具银行贷款意向函。

回答:改为“贷款意向函或银行综合授信均可,额度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并须提供承诺函承诺用于本项目的额度不低于20000万元”。

 

11、问题:招标文件P20页,第11条费用支付问题。

澄清问题:

1、通过现场调研,一期项目仍需要改善提升才能实现出水稳定达标,建议现状资产价值3670.03万元在一期项目出水达标稳定运行之后再支付。2、中标投资人在项目公司成立后10日内将改造费用及园区事故应急池费用共计3560万元支付到位,时间紧张,建议延长该支付时间不低于1个月时间。

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2、问题:招标文件P43页,第七条进水水质及污泥处置标准问题。

澄清问题:

1、本项目污泥末端处置是否由业主方负责?2、现场调研发现,经过一期技改后现场污泥脱水仍无法达标(低于60%),若再行改造,政府方是否承担改造费用?3、本项目处理污水来源包含金属加工企业,其排放的废水中是否对进出水重金属含量标准有要求,若有,执行何种标准?

回答:按照目前要求污泥含水率须满足污泥处置单位可接收范围。企业排放污水重金属含量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 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

 

13、问题:招标文件P44页,第(4)条厂区臭气排放标准。

澄清问题:

1、针对“恶臭排放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规定的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的标准” 内容,建议明确具体是哪一级标准,2、对臭气治理工艺选型及技术路线有无具体要求?若有,建议明确具体工艺路线

回答:恶臭排放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规定的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的二级标准。

 

14、问题:关于本项目现有一期现场运营人员,是否由中标单位新设项目公司全部接收?

回答:综合企业及员工的意愿,建议尽可能留用。

15、问题:(一)招标文件未明确是否对工业各排水企业出水进行了水量检测和水质监测(一企一管)。工业企业的水质变化对二期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营带来巨大冲击,严重时导致水质不达标,届时超标责任无法界定,需明确招标方对工业企业出水已进行了哪些管理措施,将来会采取如何的管理机制。(二)招标文件中《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约定当日污水处理量大于等于基本水量,按实际处理量结算。根据污水厂实际情况污水处理量超出了设计处理量,需增加的运营费用幅度会远超增加的水量比例。未来一二期污水处理量规模如何?是否存在技改扩容的可能?(三)现场勘踏一期已实施的技改内容与招标文件约定的范围不符,例如:招标约定一期技改已完成了粗格栅、旋流沉砂池、滤布滤池等实施,实际勘踏未实施,另外,一期技改部分已实施项目属于二期需实施的项目如污泥调理池、污泥脱水机房等。针对一期已实施的技改项目请列明清单及造价,便于项目整体规划以及确保后续出水水质达标,确保投标人有效投资。(四)招标范围中针对一期技改实施及二期工程范围均表述建设除臭系统基础。根据实际污水处理工艺需要项目不仅要建设除臭系统基础还需具备对应的设备设施,招标人针对该除臭系统设备是否已购买还是项目漏项?(五)商务评分标准中涉及的荣誉及表彰情况约定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施工方 )所承建的污水处理厂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得2分,满分2分。潜在投标人是否获得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对本项目实施无任何关联,存在排他性。(六)本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约定“资产移交标准 :按现状向乙方移交项目资产,保修责任以甲方与原提标及运营单位约定为准,不接受乙方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对资产现状的索赔 。但甲方应保证项目设施已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其性能满足设计要求”,严重违反了交易平等原则。根据污水处理厂正常交易惯例,“出让方要保证标的物出水连续 10天稳定达标,同时出让方要完成对设备、设施性能测试且对有问题的设备设施进行更新改造,从而符合中标方的移交标准后才能进行移交”,本着交易平等原则请在招标文件中重新对一期污水厂移交做出合理合法的移交规定。(七)商务评分标准中涉及的投融资能力评价约定“如投标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中央企业(详见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的最新的《央企名录》),提供集团公司出具的同意其参与本项目投资的书面说明文件原件的扫描件。如投标人为非央企投标人,则需提供本公司董事会决议或投委会决议或总裁办公会决议或其它有决策权力的部门或机构同意其参与本项目投资的书面说明文件扫描件的原件。满足上述要求的得 2分”。以上评分标准不能代表投标人实际的投融资能力,因此作为评判标准之一不合理。另外“其它有决策权力的部门或机构同意其参与本项目投资的书面说明”,该约定无具体的界定范围,存在有意排除央企或国企参与本次合法竞标的嫌疑。(八)根据招标文件中的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约定“二期污水厂项目设计要求:本项目的设计文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和标准:(1)经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产出说明”。考虑工业污水处理的难度及水质的不稳性,针对中标人是否具备工艺设计优化权限及工艺优化后增加的投资额度如何确定未做出任何说明,需招标人给予明确。(九)以上所有事项会导致本次招标实质性内容发生变化,会严重导致潜在投标人的投标准备延长,需招标方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回答:第(一)条,已在实施方案中明确进水标准及超标责任。第(二)条,根据实际水量,可向政府申请技改扩容。第(三)条,技改项目还未验收,验收后移交更换构筑物设备清单。第(四)条,按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执行。第(五)条,获得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是施工企业综合实力的体现,设置获奖业绩作为加分项,符合项目自身属性和需求,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形。第(六)条,采纳出让方要保证标的物的出水连续10天稳定达标,符合移交标准后移交。第(七)条,修改为“提供本公司董事会决议或投委会决议或总裁办公会决议或其它有决策权力的部门或机构同意其参与本项目投资的书面说明文件原件的扫描件。满足上述要求的得 2分”。第(八)条,中标人可自行优化调整,投资额须符合规定;第(九)条,不予采纳。

 

二、投标人在截标前应随时登陆该网站,查询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其它变更通知,若投标人的原因而造成的遗漏或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三、答疑纪要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Front/网站上发布。本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组成之一,如与《招标文件》内容有抵触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招标人: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局

招标代理: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