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公安局山城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新建项目


【信息时间: 2018/12/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南靖县公安局山城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新建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靖县公安局山城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新建项目  已由  南靖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靖发改审[2018]23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南靖县公安局 , 建设资金来源 业主多渠道筹措 ,招标人为 南靖县公安局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南靖县山城镇中山南路延伸段与紫荆东路交叉路口 ;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3185.48m2,占地面积763.5m2,建筑层数七层,主要建设一座业务技术用房。预算审核价为¥8538324.42元(含暂列金¥35万元,暂列金不计税,不计费)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南靖县公安局山城派出所业务技技术用房新建项目招标,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造价资料中所列指的范围以及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所含内容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三级企业资质可承担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民用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房屋建筑工程—其他一般房屋建筑工程合同额于300万元—3000万元属于中型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人民币8538324.42元,含暂列金35万元  ;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26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 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3.2.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 级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其他资格要求: (1)福建省省外的投标人应根据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规定完成信息登记(以网上截图扫描件为准);(2)根据闽建【2016】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被纳入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文明施工黑名单”的,“黑名单”管理期间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下同)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项目负责人被纳入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文明施工黑名单”的,“黑名单”管理期间不得承接新的任务    。
3.9.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12 月 8 日08时00分 00秒至 2018年 12 月12日23时00分 00秒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Front/)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6≤K<10%)。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8年12月28日 17:00:00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现金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⑤或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⑥或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12 月 29 日 15 时 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Fron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fjggfw.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Front/)、南靖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fjnj.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靖县公安局         
地址: 南靖县山城镇长兴路1号   ,邮编:  363600 
电话:  13709373163     ,
联系人:  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分公司地址:南靖县山城镇解放西街25-3号店面,邮编:363600
电子邮箱:306118992@qq.com      分公司电话:0596-7827866
联系人:小吴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Front/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靖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漳州市南靖县
联系电话:0596-603327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南靖县山城镇江滨路21号
电话:0596-7853991 

仅供下载预览招标文件:
[E3506270601100067004001]南靖县公安局山城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新建项目.ZZZF
招标正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