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台商区2021P03地块项目施工监理补充通知04号


【信息时间: 2021/9/2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漳州台商区2021P03地块项目施工监理补充通知04号

一、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澄清、说明

1、招标文件中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国家《人民防空工程监理资格证书》或《福建省人防工程监理岗位培训证》,职称为工程师(含)以上职称”的规定取消。投标人无需提交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人防证书和职称证书资料扫描件。

2、招标文件中有关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和总工期中注明683日历天均修改630日历天。投标时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统一暂按630日历天填报,最终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以施工合同工期为准

3、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3项修改为“不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招标文件中有关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形式及期限的约定均取消。

4、鉴于已取消总监答辩评标环节,招标文件中有关总监答辩的约定均取消。

5、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第一节协议书第六条期限中的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与保修阶段服务期,即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工程竣工通过验收合格并交付、结算、监理资料及施工资料归档完成、缺陷责任期服务或保修期(五年)服务满止,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暂定2021930日至2023814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委托人书面通知为准,共计683日历天(工期延长除约定外、项目分期施工的监理费用不予调整)。

修改为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与保修阶段服务期,即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工程竣工通过验收合格并交付、结算、监理资料及施工资料归档完成、缺陷责任期服务或保修期(五年)服务满止,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以施工合同工期为准(工期延长除约定外、项目分期施工的监理费用不予调整),暂定630日历天,预计开工时间为2021年11月初,具体开工时间以委托人书面通知为准

6、合同附件二“监理人员配备要求”中人防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修改为:符合福建省人防监理行业的相关规定,并保证通过福建省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企业在建项目人员信息登记系统人防备案

7、合同附件二“监理人员配备要求”中的说明增加以下约定:4、取得外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岗位或培训证书的人员可以担任相应岗位的工作,须保证通过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登记。5、投标人应对其所提供的监理人员的资格证书的真实性和履职能力负责。

8、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修改为:2021年10月12日9:30时。

9、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缴交时间修改为2021年10月11日12:00时之前。 

三、其余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和已发布的通知与本补充通知如有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福建兆丰房地产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 2021年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