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赤湖镇“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三期)工程
补充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1、 本招标项目,“漳浦县赤湖镇“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三期)工程(项目名称)”与上传的水利工程招标清单、预算审核价中的工程名称“漳浦县赤湖镇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三期)工程”,在开标评标期间均可适用。
2、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项增加“六、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①投标单位应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中下载或升级最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按照项目的招投标主管监督部门的有关文件规定以及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编制电子投标文件。②投标人应利用招标文件规定的电子标书制作软件及相应版本制作生成符合要求且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③投标人应当具备使用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发放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的能力。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要求签字或盖章处加盖经 CA 认证机构认证的数字安全证书的电子印章。④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建立相应目录并分级,不同内容按页签提示制作导入,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⑤根据《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网上招标投标企业法人电子印章(法人CA)的通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投标人需加盖企业法人电子印章,但不能用于加密生成文件,否则开标时无法解密,导致投标失败,由此造成的后果企业自行承担。⑥投标文件中有关资料的不齐全的不予增补,评标委员会可以对不齐全的资料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认定。⑦投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委托代理人(签字)是指本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分别签字后,再进行扫描并上传。
注:1、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2、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最后发出的答疑纪要或补充通知的为准。 请投标单位重新下载答疑后的招标文件。
招 标 人:漳浦县赤湖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单位: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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