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华丰镇楼前溪寨坂段生态修复工程补充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1、 本项目招标清单与预算审核书描述不一致,以招标清单为准,预算审核中有体现运距3km为预算审核编制时考虑的运距,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自行综合考虑。
2、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0年11月12日 16:00,更改为“2020年11月30日 16:00前;(以款项到达账户的时间为准)”
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11月13日 08:30,更改为“2020年12月1日 08:30”。
注:
①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原招标文件与本次补充通知不一致,以本次通知为准。
②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华安县丰山镇人民政府(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日期:2020年 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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