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科技馆二次装修及展陈建设项目设计答疑纪要 002 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1、问:本项目为二次装修设计项目,根据规定装修设计蓝图不需要盖任何专业的注册章,仅需盖设计单位的出图章就能满足相关要求,所以并非只有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或一级国家注册结构工程师才能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市科技馆提升改造工程0813”文件即“漳州市科技馆二次装修及展陈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P66页表10-1项目总投资估算表:“科技馆装修”项的工程费为7479.4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比例为44.00%;“科技馆设备”项的工程费为7820.13万元,占项目总投资比例为46.00%(占比最大);可见本项目的设计并非以建筑装饰专业或结构专业为主,而是以“科技馆设备”相关的电气或设备专业为主。“招标文件第3.3条: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如以结构专业为主的工程设计项目可由不低于/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担任设计负责人,《设计招标文件》中对应处进行相应修改);”结合本项目各专业的重要程度,该条规定是否为“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一级国家注册结构工程师、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国家注册设备工程师均可以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在《设计招标文件》中对应处进行相应修改即可。”
答: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科技馆设备”项的工程费为7820.13万元指的是布展工程(含展陈、展品设计制作),并非建筑设备。按招标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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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标文件的补充:
1、本项目涉及“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0年9月29日 12:00;”的内容均修改为:“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0年9月30日 12:00”。
2、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年9月30日 08:30(北京时间)”的内容均修改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年10月09日 08: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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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本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其余条款不变。
②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平台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州科技馆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0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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