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台商投资区中心城区安置房A区工程供配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信息时间: 2019/5/1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漳州台商投资区中心城区安置房A区工程供配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350630060180001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台商投资区中心城区安置房A区工程供配电工程已由漳州台商投资区经济发展局漳台经[2015]29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市经发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 业主自筹,招标人(代建业主)为漳州市经发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厦门高诚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供配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 本工程施工范围为漳州台商投资区中心城区安置房A区工程总建筑面积为93110.5㎡,共6栋住宅楼,安置房总户数约699套。本项目供配电工程内容包括市政高压T接点至变配电室高压部分及变配电室至各用户表箱低压部分所涉及的路由、电缆、设备等,具体主要项目包含且不限于以下内容:①变配电室电气、接地及标准化安全化工程;②室外电力管道及工井工程;③变配电室至各用户表箱低压部分桥架、管道等;④变配电室设备、电表箱及电缆材料采购、安装、检测、试验及调试工程;⑤送电验收申请、表计申请及安装工程;⑥配套柴油发电机的采购及安装工程(如有)等。项目投资估算约980万元;

2.招标范围: 完成本项目的设计、设备以及材料采购、施工、交(竣)工验收以及整体项目移交等工程内容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即中标人最终向招标人提交一个满足技术要求和使用性能、质量合格且通过电力部门验收并顺利送电的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范围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3.建设地点: 漳州台商投资区东山村;

三、建设工期:

合同签订后 20 日历天内提供通过国网龙海市供电有限公司审查合格的正式施工图;合同签订后8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1#-3#楼、6#楼、小区配电室所有工程量且通过电力部门验收并顺利送电;4#、5#楼根据土建施工进度推进。

四、资格要求:

4.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含)以上资质;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③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含)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4.2.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二级(含)以上机电工程或电力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有效的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必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采用临时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以及闽建筑函[2014]6号的规定;若是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派出。

4.3.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机电或电力或电气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且为本单位员工,若是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设计方派出;

4.4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备机电或电力或电气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若是联合体投标的应由牵头人派出;

4.5投标人业绩要求:

4.6财务状况:无;

4.7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没有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近三年内没有被电力部门通报或处分的;

4.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的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家数仅限为2家且只允许由分别具有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的单位自愿组成的联合体参加投标,并应由承担施工任务且具备相应施工资质的一方作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参投本项目。联合体投标应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和一份授权书;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联合体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所有联合体成员为实施合同项目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参投同一个项目。

4.9其他要求:(1)、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及闽建筑〔2015〕35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2)、根据闽建[2016]5 号、闽建筑〔2018〕38号文、闽建筑〔2018〕43号等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3)、根据闽建筑【2015】5 号文规定,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4)、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自2016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5)、开标时,投标单位拟担任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须持建造师证和身份证原件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场验证登记;项目负责人未到场验证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五、质量要求:

5.1工程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2工程施工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要求且通过电力部门验收并送电;

5.3需配合项目相关消防、环保验收合格。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515日至2019年519,登陆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Front/。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6.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企业业务系统的网上支付标书费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6.3 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8.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伍万元(小写:150000元)

8.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北京时间20196 10北京时间16:00时(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8.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可按以下任一方式提交,投标人若以联合体投标的,投

标保证金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8.3.1单项工程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电汇或转账单上需注明中心城区安置房A区供配电工程投标保证金

指定的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福建漳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商投资区支行(或东美分理处)

账户名称: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 

 号:9080 2170 1001 0000 2193 94

备注:

①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全称,否则招标人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②投标人应自行考虑银行之间汇款所需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按上述要求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以银行开出加盖业务公章的到账凭证为准。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出示提交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需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8.3.2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根据闽建筑[2014]33号文《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单项工程交存投标保证金。

   8.3.3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已按《漳行政[2012]19号》文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时不需要再缴纳投标保证金。

8.3.4银行保函形式。

九、 投标文件的递交

9.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6 11北京时间9:30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到达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十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的。

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企业业务系统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电子招投标平台开发公司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0512-58173200、400-850-3300。

9.2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等资料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611日北京时间9:30,提交地点为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角美动车站对面)。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刊登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https://www.fjggfw.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www.zzgcjyzx.com/Front)等网站上发布。

十一、监督部门

漳州台商投资区建设局。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 漳州市经发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台商投资区龙池广场  楼,

联系人:洪工

电话:0596-6883999。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高诚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江滨花园沿江2栋1507室, 邮编:363000;

电子邮件:xmgcxzz@163.com ;

电话: 0596-2031618/628 ,传真:0596-2031618/628转05;

联系人:小朱。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角美动车站对面)

 


仅供下载预览招标文件:
[E3506300601800019001001]漳州台商投资区中心城区安置房A区工程供配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ZZ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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