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云霄县江辉路威惠庙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19/7/1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网上电子招标) 云霄县江辉路威惠庙片区棚户区供配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E350622060180006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云霄县江辉路威惠庙片区棚户区供配电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云发改审 [2017]66号文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云霄县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银行贷款及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云霄县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云霄县云陵镇威惠庙周边

2.2.工程建设规模: 本工程为云霄县江辉路威惠庙片区棚户区供配电工程,内容包括市政高压T接点至变配电室高压部分及变配电室至各住宅表箱低压部分所涉及的路由、电缆、设备等,具体主要项目包含且不限于以下内容:①变配电室电气、接地及标准化安全化工程;②室外电力管道及工井工程;③变配电室设备、电表箱及电缆材料采购、安装、检测、试验及调试工程;④送电验收申请、表计申请及安装工程;⑤配套柴油发电机的采购及安装工程等;⑥公共用电部分低压柜(不含公共低压柜馈线低压的管线、电缆);⑦充电桩设备采购、安装、检测、试验及调试工程。项目投资估算约  975  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内容为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招标范围包括勘、设计、施工、设备和材料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直至通过供电部门验收合格及正式通电等所有工作,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工作内容和费用。

包含以下工作内容:(1)各阶段工程勘察工作、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需详细熟悉主体施工图确保小区电力设计满足国家和当地供电规范要求,电力设计图纸应经济、实用,设计工作中使用参考标准或规范以外的技术标准、规范时,应征得业主或业主的指定代表人的同意),多与电力局沟通,按电力局规定配合审图事宜,并最终通过电力局审核通过,按业主要求份数出具正式施工图,施工完成验收通过后出具竣工图;(2)上级电源点至公共消防计量表(含柜),商业、住宅一户一表(含高压进线及高低压柜、变压器等变配电设备)、20%停车位充电桩所需馈线柜、电源管线,20%停车位充电桩专用表箱、充电桩设备及配套桥架、电缆光纤等采购安装到位并含路由审批费用(安装的位置应由发包人确定)、电力局应急充电车接口;(3)配电房(含公共消防配电房)应急灯(符合电力部门验收通过)、配电房标准化施工、电缆沟及支架、管理(含小区消防公共配电房)采购符合当地电力要求的安全防护工具(安全帽、绝缘鞋、绝缘手套、手持高压接地线、高压验电笔等)各一套、设备基础、接地、照明、插座、线路途经孔洞封堵等;(4)室外电力手孔井,开挖、电井,井盖,井圈所购材料应符合当地电力公司验收要求并与小区的其他专业手孔井品质一致;(5)通信自动化;(6)设备以及材料采购、安装、调试、交(竣)工验收以及整体项目移交等工程内容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即中标人最终向招标人提交一个满足技术要求和使用性能、质量合格且通过电力部门验收并正式通电的交钥匙工程。

2.4.工期要求:

2.4.1设计周期(从方案初步设计至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经电力局最终审核通过止):60日历天。

2.4.2施工工期(完成项目建设并经竣工验收合格且通过电力部门验收合格并正式通电):12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

2.5.1设计质量: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符合权属供电部门或单位认可的有效的相关规范要求,并最终经供电部门审核通过。

2.5.2施工质量:符合国家现行与电力行业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要求,且通过电力部门验收并正式通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或联合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①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并持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国家能源局(原电监会)颁发的承装、承修、承试四级(含)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

②设计资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国家建设部)认定的送电和变电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政府部门核发年检合格的有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3.2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由具有设计、施工承包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施工承包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仅限为 2 家。联合体投标应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和一份授权书(证明被授权代表有权利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联合体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所有联合体成员为实施合同项目共同承担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参投同一个项目。

3.3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机电工程或电力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含有效的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或电力或电气等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3.4投标人业绩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近3年来(自20167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过一项合同金额达1000万元(含)及以上且电压等级10kV(含)及以上的电力工程施工业绩。

3.5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在参加本招标项目3年来(自20167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书面声明(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6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 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 号及闽建办筑〔201513 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

3.7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8根据闽建【20165号文的规定,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被纳入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安全黑名单”、“文明施工黑名单”的,“黑名单”管理期间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下同)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项目负责人被纳入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文明施工黑名单”的,“黑名单”管理期间不得承接新的任务。

3.9投标人需承诺近3年来(自20167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国家电网公司及福建省电力公司评为不合格的承包人。

3.10投标人需承诺近3年来(自20167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福建省电力公司列入黑名单。

3.1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2投标人其他主要管理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1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漳政办[2012]222号和漳行政【201317

4.2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http://www.zzgcjyzx.com/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

4.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4.4有关投标文件的下载和制作疑问,请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 180000.00元);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9 8 6 17 00 分(含)前(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收账通知为准)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现金、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投标保证保险、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年度投标保证金等形式之一提交,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9  8 7 8 30 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2在开标现场签到时,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并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数字证书于截止时间前递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nZZTF格式刻录到光盘或存入U盘中,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一份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投标人若以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凭证)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需提供原件,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若以现金形式提交的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拟派出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复印件,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授权委托人可为同一人,若为不同人,应同时到场验证、登记。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中途不得离场。

7.3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等资料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9  8 7 8 30 分前,提交地点为  云霄县新广电大厦(新体育场对面)

7.4在解密投标文件环节结束后,投标人代表逾期到指定地点解密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www.zzgcjyzx.com)、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网(old.zzyx.fj.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云霄县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 

地址: 云霄县云漳路535    邮编:  363300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6-8556456    传真:    /  

联系人:    方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21号东湖大厦1207-1208, 邮编: 363000 

电子邮箱: xmxhwzz@163.com 

电话:  0596-2936870 ,传真: /

联系人:   小黄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 http//www.zzgcjyzx.com

联系电话: 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云霄县城乡规划建设局、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  漳州市云霄县云陵镇元光路60号、云霄县政通路1号县政府办公大楼3 

联系电话:  0596-85322480596-850532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云霄县新广电大厦(新体育场对面)  

联系电话:   0596-850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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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506220601800061001001]云霄县江辉路威惠庙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ZZ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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