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监理(重新招标)(项目名称)
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监理(重新招标)(项目名称)已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漳发改审【2020】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统筹,招标人为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建设地点位于龙文区水仙大街以南、龙江中路以西、建元东路以北、龙溪南路以东地块。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33506.83㎡(约合50.26亩),拟新建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业务用房。项目总建筑面积80000㎡,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60000㎡,地下建筑20000㎡。项目主要建设行政服务中心主体大楼、地下人防、停车场、道路广场、绿化、围墙、大门、智能化、消防、供配电、给排水等相关配套设施工程。项目地上7层,采用工业化方式建造,钢结构的单体建筑预制率不低于50%。总投资约56152.9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为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及各专业工程的设计阶段、采购阶段,施工过程中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二次装修阶段、装修验收阶段、缺陷保修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控制、节能环保管理和合同、信息管理等内容的全过程监理服务。招标内容为行政服务中心主体大楼、地下人防、停车场、道路广场、绿化、围墙、大门、智能化、消防、供配电、给排水等相关配套设施工程的监理。具体以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图纸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的范围内容为准。
2.4建筑安装工程费:建安费暂定46561.8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39211.8万元,安装工程费7350万元)。
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规定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及市场行情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费率为0.86%,实际监理服务费以经财政审核确定的建安工程结算价×监理费费率0.86%计取,监理费费率在合同实施的全过程固定不变,并不受政策性价格的调整以及其它各种因素的变化可能增加监理费用而增减。监理服务费暂按400.5575万元。
2.5.2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51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达到省级“优质工程”及以上标准(即工程获得福建省《闽江杯》优质工程奖或国家级及以上优质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甲级房屋建筑工程,且应同时具备乙级或以上的人防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其中钢结构的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的一般公共建筑,等级为一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其中钢结构的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的一般公共建筑,等级为一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①福建省外的投标人应根据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规定进行信息登记(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信息登记系统”的网页截图),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②福建省外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企业应按《省外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企业入闽从业备案登记管理办法》(闽人防办〔2015〕64号)的要求提供入闽备案证明(投标时需附上入闽备案的相关材料)。③根据闽建【2016】5号文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监理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④根据建市【2017】241号文要求,在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监理企业,应否决其投标,投标人需提供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监理企业承诺书(投标人需提供未被列入黑名单承诺书,格式自拟)。⑤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须提供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⑥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可通过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互动交流、澄清等开标活动。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做好招投标等工作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20〕61号)精神,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不需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现场提交纸质保函保险原件、备用光盘及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如有)等材料,采用扫描纸质保函保险及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应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形式随同电子投标文件一并在线提交。纸质保函保险原件由中标候选人在公示前提交给招标代理单位并网上公示。⑦其他资格审查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6月25日 00:00:00至2020年7月16日 23:59:59
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Front/)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电子招标文件制作软件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0年7月16日 17:00: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以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提交:①现金(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②银行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⑤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j.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Front/)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6-2072317,传真:/
联系人:蔡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0幢1102-1109室,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zzjiansheng@126.com
电话:0596-2962965,传真:0596-2668013
联系人: 小宋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15号建设大厦
联系电话:0596-293123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七楼
联系电话:0596-2939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