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澄镇埭新村吴地社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抽取告知书


【信息时间: 2022/6/1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海澄镇埭新村吴地社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抽取告知书

(项目编号)

1.  项目条件

本项目 海澄镇埭新村吴地社环境整治提升工程(项目名称)  已由漳州市龙海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关于海澄镇埭新村吴地社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龙发改【202243(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市龙海区海澄镇埭新村村民委员会 , 建设资金来源 业主多渠道筹措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本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现采用简易抽取办法确定承包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龙海区海澄镇埭新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总投资250万元       

2.3.    发包范围和内容: 排水管铺设、排水沟 、雨水井砌筑、路面拆除及铺设、古建筑修复

1)发包范围: 包含但不限于排水管铺设、排水沟 、雨水井砌筑、路面拆除及铺设、古建筑修复,具体详见建设单位提供的图纸、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等 

2)发包内容: 排水管铺设、排水沟 、雨水井砌筑、路面拆除及铺设、古建筑修复    

2.4.    工程预算造价及其组成: 本项目预算审核价 2215513 

本项目下浮率:下浮率(K)在报名截止后现场抽取,K的取值区间为8%到10%(含8%,不含10%),按百分数表示的K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

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发包价=(预算价-暂列金)x1-K+暂列金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90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我省或我市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如若更新以更新后为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的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其他要求:承包单位应在领取确认函后15日内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

3.  承包单位资格要求

3.1.  本发包项目要求承包单位应当为 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为漳州市龙海区小规模房屋建筑工程入库施工单位名录库 中的企业。如候选企业在抽取时发现不在候选企业名册内,则不能参与抽取。

4.  抽取确定承包单位方法

4.1报名参选时间:2022617日至2022622

4.2报名方式: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福建专区(http://fujian.etrading.cn)报名

4.3抽取时间: 2022623日上午09:00

4.4抽取地点: 漳州市龙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漳州市龙海区石码街道紫崴路9号龙海区行政服务中心东侧荣昌公馆写字楼11楼)

4.5抽取方法: 简易抽取办法。注:在抽取承包单位过程中,如出现由于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的工作失误、设备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抽取结果的,抽取的承包单位无效,应当重新抽取。

5.  合同类型

本发包项目采用的合格类型:固定总价合同

承包单位应当在确认函发出之日起28天内就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向建设单位提出核对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对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无异议;经核对,工程量有变化的,由双方确认后应在施工合同中对合同价款做相应调整。(适用于固定总价合同)。

6.  合同签订

承包单位在收到确认函后3天内,就派代表与建设单位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

合同付款条款:1工程按进度拨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方提供完整的结算资料后,经监理单位或发包人审核后,发包方支付承包方至工程合同价的80%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完成结算并经有权部门审核后(如有),且工程竣工档案资料归档后拨付至结算审核价的97%,并退还履约保证金;

3预留工程核定总价款的3%作为本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为一年。缺陷责任期满后15天内结清余下全部工程款。

注:承包人收到发包人的每一笔款项前,应向发包人出具国家正式发票,如因承包人的发票违规,导致发包人被补税、罚款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

②工程款全部通过指定的银行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支付。

7.  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

7.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7.2履约担保形式:采用现金电汇或银行转帐或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保函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等形式提交履约担保应在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前提交;以现金电汇或银行转帐的方式提交的须从中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存入招标人指定的帐号内。如为采用银行保函须由中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并保证其有效。采用建设工程保证保险作为保证形式的,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且必须为先行赔付、后续追偿的见索即付保单。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须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

7.3履约担保期限: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天内一次性无息退还(退还履约保证金时施工方须附上一份竣工验收报告)。若采用保函时,于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凭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报请终止履约担保。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Front/)、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福建专区(http://fujian.etrading.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漳州市龙海区海澄镇埭新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漳州市龙海区海澄镇埭新村,邮编:363108

电子邮箱:/

电话:13709360992 ,传真:/

联系人:蔡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厦门路15号龙湾盛世4单元3111室,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 fjqhzzfgs@163.com

电话: 0596-2138823 ,传真: /

联系人:小张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龙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龙海区石码镇紫崴路9号荣昌公馆写字楼11

联系电话:0596-6535066

建设单位监督部门名称:漳州市龙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漳州市龙海区公园西路82

联系电话:0596-6527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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