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平和工业园区污水管网扩建工程补充通知


【信息时间: 2022/1/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福建平和工业园区污水管网扩建工程补充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单位:

    1、本工程招标文件第1章第4点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修改为:“2022 年01月01日 08:00:00至 2022年01月20日 17:30:00

    2、本工程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1项的25.3/26.1条已补充,详见修改后的招标文件。

    3、本工程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5项的34.2条增加以下条款:

16.本工程中标单位应严格按照闽建建(2016)17号文《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防治管理导则》的要求、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的漳建工(2016)29号文《漳州市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关于全面实施房建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远程视频大数据管控的通知(闽建建[2017]5号)、关于调整部分建设工程扬尘防治措施费用计取标准的通知(漳建价〔2018〕44号)、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工地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及喷淋系统管理的通知(漳建工〔2018〕145号)、关于发布漳州市建设工程扬尘防治措施费(漳建价[2017]7号文)的通知、《漳建工〔2019〕25号》文规定或政府相关部门最新文件要求等执行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的相关工作并承担费用,若检查到扬尘防治未到位罚款人民币5000元/次。17.本工程中标单位应依据《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建筑[2016]34号要求)工程项目劳务工人实施实名制管理。

    4、本工程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内容修改表第5条增加:5.3本工程的招标代理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标准的85%计取由招标人支付。

    5、本工程招标文件第四章第2节增加"通用合同条款"的全部内容,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修改后的招标文件。

    6、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五章第2节增加“三、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内容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修改后的招标文件。

 

注:①、各投标人应自行重新上网下载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②、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行负责。

            

               招标人:福建平和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城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0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