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霞美第二中心幼儿园项目答疑纪要


【信息时间: 2020/11/1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漳浦县霞美第二中心幼儿园项目

答疑纪要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本公司是外地的投标单位,但在本项目投标时,本公司上传的XML投标文件,1市政单位工程的总价措施项目下面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其他总价措施费、扬尘防治措施费和建筑工人实名制措施费重复多次,计算基础也与招标工程量清单XML文件格式不一致,请问招标人:投标人提交的总价措施格式是否要与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格式一致?

答: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以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系统上传的xml格式为准;投标报价中总价措施格式应与招标人提供的本项目总价措施格式一致,不得重复。

2、是否要将投标报价封面打印出来盖上投标单位的公章后再扫描上传到“商务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新增清单封面扫描文件”?

答:需要。

3、是否要将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文件上传到“商务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新增总说明文件”中?

答:需要。:应

4、招标文件中无预付款,根据闽财建[2007]157号文 第十二条规定,合同应当明确预付款进度款的比例。(一)预付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价款的30%。为了保质保量按期完成该项工程,请招标人按规定确认工程预付款。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不做更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标准向代机务费“00分在漳浦县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浦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招拍挂大厅)现场

注:

①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②投标人若有需要的,可在截标前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本通知的书面材料。
③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浦县霞美中心学校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