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324线(火田段、云陵段)道路安全隐患整治工程补遗书001


【信息时间: 2019/1/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国道324线(火田段、云陵段)道路安全隐患整治工程


施工招标补遗书0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


1)本工程的业主最高限价为:680,00000元(含暂列金额3200000元,工伤保险97097元)


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下限(不含暂列金)为54600000元。


注:工伤保险费统一按97097元计列。


即:投标价=评标价=投标总报价(投标函文字报价)—暂列金额—工伤保险费


2)本项目不采用在线开标,招标人在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云霄县新体育场对面广电大楼裙楼)一楼开标室设置开标会场,投标人到场现场解密开标,并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等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91210830,招标人在截止时间前 30 分钟开始接收。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由该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同时携带已经激活的CA及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否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3在第二信封开标会议现场过程中,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等相关事宜,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规定时间(一般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到开标现场,未能按时间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资格。在评标过程中,有关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的,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项目负责人按规定时间(一般在半个小时内须到达评标地点)、地点向评标委员会作出书面澄清。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规定作出书面澄清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


4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为:1个。


5)路桥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桥隧、路桥、道路、道桥、交通土建等相关专业。


6根据漳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暂停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函”全省检察机关暂停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本项目投标人不必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开评标费用按招标代理合同约定执行。


8)第2章投标须知附录7:“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不作为资格审查条件,投标人无需提供上述机械设备详细清单,也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本表格;但投标人必须承诺中标后应按本表最低要求的数量和资格投入机械设备。    


 


注:①、招标文件与补遗书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

②、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③投标人若有需要的,可在截标前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本答疑的书面材料。

④友情提醒:请各投标人自行重新下载补遗时上传的最新相关资料。

 
招标人:福建省漳州市公路局云霄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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