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城镇污水处理工程-隆华广场道路雨污分流及路面修复工程


【信息时间: 2021/1/1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诏安县城镇污水处理工程-隆华广场道路雨污分流及路面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诏安县城镇污水处理工程-隆华广场道路雨污分流及路面修复工程已由诏安县发展和改革局的诏发改【2020】13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诏安县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银行贷款及申请上级补助,招标人为诏安县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诏安县隆华广场;
2.2工程建设规模:概算总投资1488.061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1242.9062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项目主要建设隆华广场道路雨污分流及路面修复工程。其中隆华广场西侧道路(A线)北起中兴大道,南至康华西路,路线总长约0.41km,设计修筑长度约0.389k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为20km/h,红线宽度为12.5~38.0m,采用沥青路面,两侧人行道布设树池种植行道树。给水管主管径为DN600球墨铸铁管,布设管道长度379m,沿途结合规划预留DN150管口,布设管道长度132m;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管径为DN800Ⅱ级钢筋混凝土管,布设管道长度516m;污水管径为DN300HDPE增强缠绕管,布设管道长度554m。隆华广场北侧道路(B线)西起隆华广场西侧道路,东至现状道路,路线总长约0.215km,设计修筑长度约0.189k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为20km/h,红线宽度为14~16m,采用沥青路面,两侧人行道布设树池种植行道树。给水管主管径为DN600球墨铸铁管,布设管道长度192m,沿途结合规划预留DN150管口,布设管道长度36m;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管径为DN800Ⅱ级钢筋混凝土管,布设管道长度193m;污水管径为DN300HDPE增强缠绕管,布设管道长度180m。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含:道路工程(含行道树种植)、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给水、雨水、污水)、电气工程(照明、通信)等。具体以本项目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通知书、答疑纪要和财政评审中心审核后公布的工程量清单、预算控制价、编制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 2500 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暂定为12429062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2.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市政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无(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无(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②根据《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建[2016]5号文件的规定,被限制投标的企业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③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④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文件的精神,以及闽建筑〔2021〕38号、闽建筑〔2021〕43号文、闽建筑〔2019〕7号、闽建筑〔2019〕10号、闽建筑〔2019〕17号、闽建筑〔2019〕19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⑤根据建办室(2019)50文、闽建筑〔2019〕2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贰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取消本项目设置的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含一级、贰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规定(即一级、贰级临时建造师不可参与本项目投标)。⑥本招标项目采用在线开标方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即进入开标程序,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6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月15日8 时00 分00秒至2021年1月19日17时30分00秒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K的取值范围:8.00%~ 11.99 %(含8.00%,含11.99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1年2月4日下午16:0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银行转账、电汇方式 ;2、银行保函;3、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文件的递交和截至时间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2月5日上午8 时 30分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交易平台(网址:www.zzgcjyzx.com)在线递交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网(www.fjggfw.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等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诏安县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诏安县南诏镇梅园北路1号
电话:0596-3359242   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诏安县南诏镇光良街玉峰南路202号,邮编:363500
电子邮箱:506543816@qq.com
电话:0596-3332123,传真:0596-2568567
联系人:小吴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平台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诏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诏安县
联系电话: 0596-332420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地址:诏安县南诏镇中山西路109号
联系电话:0596-6096948

仅供下载预览招标文件:
招标公告.edc
[E3506240601800111001001]诏安县城镇污水处理工程-隆华广场道路雨污分流及路面修复工程.ZZZF
招标正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