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南侨东路道路建设工程施工监理答疑纪要
致各潜在投标人:
问:1.招标文件p52页b、工程开工后,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投标人变更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 4万元的违约金;变更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1万元的违约金。与招标文件p115页2.工程开工后,因我单位自身原因, 我单位变更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监理服务费2%且不少于人民币壹万元)万元的违约金;变更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监理服务费6‰且不少于人民币叁仟元)万元的违约金。罚款金额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由于系统文件版本固化原因,招标文件p115页在系统生成时无法更改,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以“招标文件p52页b、工程开工后,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投标人变更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 4万元的违约金;变更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1万元的违约金”为准。
注:
1、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工程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诏安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米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6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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