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溪村乡村集市一期项目抽取告知书


【信息时间: 2023/3/2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项目编号:FJSJ-2023(ZZ)003

1.  项目条件

本项目 双溪村乡村集市一期项目 已由漳州市芗城区浦南镇双溪村民委员会两委会会议纪要明确,项目业主为漳州市芗城区浦南镇双溪村民委员会 ,建设单位为漳州市芗城区浦南镇双溪村民委员会 ,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安排,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本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现采用简易抽取办法确定承包单位。

2.  项目概况

2.1工程建设地点:芗城区浦南镇双溪村 

2.2工程建设规模:双溪村乡村集市一期项目包括室外总体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项目预算审核价¥975634.5元(含暂列金¥9600)

2.3发包范围和内容:

1)发包范围:双溪村乡村集市一期项目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审核书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2)发包内容:双溪村乡村集市一期项目 

2.4工程预算造价及其组成: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975634.5元(含暂列金¥9600)

本项目下浮率:下浮率(K)在报名截止后现场抽取,K的取值区间为8%到12%(含8 %,不含12%),按百分数表示的K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

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发包价=(预算审核价-暂列金)x1-K+暂列金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0日历天,工期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7天起算,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我省或我市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违约金(含节点工期)的计算方法为:违约金为:2000/天(工期缩短不予奖励),违约金在工程结算审核中扣除。违约金的上限为合同价款的10%

2.6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其他要求:①签订合同时间: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商讨签订合同事宜。中标人签订合同时须提交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联系方式。②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加风险包干合同方式,工程量清单核对要求详见施工合同。③本工程招标代理费用按招标代理合同约定的执行,已在预算审核价清单暂列金中单独列项,约定由中标人代为支付给代理机构。④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被列入“黑名单”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投标(闽建[2016]5号文及其他相关规定中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除外)。⑤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3.  承包单位资格要求

3.1.  本发包项目要求承包单位应当为 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芗城区承包政府投融资小规模工程诚信企业名录库中的企业。如候选企业在抽取时发现不在候选企业名册内,则不能参与抽取。

4.  抽取确定承包单位方法

4.1报名参选时间: 20230322日至20230324日,每天上午830分至1200分,下午1500分至18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报名方式:候选企业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及响应文件、承诺书到福建思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漳华东路152号国贸润园351218室,联系电话:0596-2963591)报名 

4.3抽取时间:202303271500 

4.4抽取地点: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4.5抽取方法:随机抽取中标人(公开随机抽取)

注:在抽取承包单位过程中,如出现由于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的工作失误、设备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抽取结果的,抽取的承包单位无效,应当重新抽取。

5.  合同类型

本发包项目采用的合同类型: 固定总价合同加风险包干  

承包单位应当在确认函发出之日起28天内就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向建设单位提出核对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对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无异议;经核对,工程量有变化的,由双方确认后应在施工合同中对合同价款做相应调整。(适用于固定总价合同)。

6.  合同签订

承包单位在收到确认函后7天内,派代表与建设单位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

合同付款条款: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价款的80%

②工程结算经第三方审核且工程竣工档案资料完整归档后,支付至工程结算审核价的97%

③余的3%作为本工程的质量保修金,保修金于缺陷责任期(一年)满后无息退还;

④工程质量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证书之日起算。保修金在本项目工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满一年后退还(不计利息)。

注:1)申请工程进度款时,应根据相关税务规定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因承包人的发票违规,导致发包人被补税、罚款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2)工程款全部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

7.  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

7.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款的10% 

7.2履约担保形式:以银行转账或电汇(须从企业法人基本帐户转账、电汇)或履约保函的方式提交;履约保函可以是银行保函,也可以是由开展建设工程担保业务的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须为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保函),中标单位无论是以何种形式提交履约担保金,均应事先报与招标人确认。

注:①若采用银行保函的,需确保保函有效期在工程竣工验收前有效(保函格式中的有效期应描述为:合同签订之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因工期延误等原因导致保函有效期的延长,投标人应自行考虑。

②若中标人无法在合同签订前7天内以银行保函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先行以现金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直到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银行保函为止。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③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5天内且在签订合同前,若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招标人有权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7.3履约担保期限:从本工程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且延长30天有效,履约担保金的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资料完整归档后,承包人提出退保申请,发包人于15日历天内一次性无息退还。若采用保函时凭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报请终止履约担保。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抽取告知书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s://www.zzgcjyzx.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漳州市芗城区浦南镇双溪村民委员会 ;

地址: 漳州市芗城区浦南镇双溪村; ,邮编:363004电子邮箱:

电话:18959290520  ,传真: /

联系人: 何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思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漳华东路152号国贸润园351218室;

邮政编码:363000    电子邮箱:394971471@qq.com

话:0596-2963591  传真: /

联 系 人:小钟;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596-28711200596-2939029

 

建设单位:漳州市芗城区浦南镇双溪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思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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