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县八尺门海堤贯通工程(退堤还海)清淤工程 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答疑和修改通知


【信息时间: 2022/1/1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东山县八尺门海堤贯通工程(退堤还海)清淤工程

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答疑修改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答疑

    1、问:疑问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即项目总负责人)是否联合体各方均可提供?

答: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应由牵头人派出,详见修改后的招标文件。

疑问二:招标文件第33页要求的“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与招标文件的“第三卷、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不一致,投标文件要求以哪条要求为准?

答:招标文件第33页要求的“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内容要求招标文件的“第三卷、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格式要求,并非“要求不一致”;投标文件应同时满足招标文件第33页“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和招标文件 第三卷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本项目建安工程费以下浮率K的形式报价,不要求提供“价格清单”。

疑问三: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第2.2.4(2)设计负责人中的:“须提供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或执业注册证书、职称证等证明资料扫描件”,是否有误?应修改为:“注:须提供设计负责人资格证书或执业注册证书、职称证等证明资料扫描件”

答: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2)设计负责人“注:须提供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或执业注册证书、职称证等证明资料扫描件”修改“注:须提供设计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等证明资料扫描件

2、问:(1)第三章评标办法,企业业绩一栏,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水运类的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每一项得2分,本项满分10分。

业绩数量是以联合体各成员业绩之和?取联合体成员中业绩数量最多者?还是以本项目投标人在其他项目组成的相同联合体的业绩数量? 请问业绩数量是怎样界定?

答:业绩数量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业绩之和计取。

2)本项目的初设文件或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什么时候下发?

答: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已上传至中心交易系统内,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本项目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且建安工程费以下浮率K的形式报价,本次招标不提供工程量清单。

3、问 招标文件内容: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2)条关于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中企业信誉“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获得过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守信典型企业称号的,得3.0分,本小项满分3.0分。注:须提供交通运输部公示网页截图并加盖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 根据2018年1月19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界定和激励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守信典型企业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第三条第(一)点:“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守信典型企业目录每两年发布一次,有效期为两年。”,第四条“一经发现其不再满足界定条件的,取消其守信典型企业资格,及时停止相应的激励措施”。截止目前,交通运输部分别公布了“2018年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守信典型企业目录”、“2020年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守信典型企业目录”。 请招标人、招标代理明确“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获得2018年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守信典型企业称号”是否有效,是否认定为符合招标文件中企业信誉得分要求(得3.0分)?

答:“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获得2018年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守信典型企业称号”的,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中企业信誉的得分要求。

4、问: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2.1设计业绩要求及3.2.2施工业绩要求:至少完成过1项清淤量不少于90万m³的疏浚工程(工程内容应包含清淤)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因疏浚工程和清淤工程均是按规定范围和深度挖掘海域的水底泥、沙、石等工程,所采用的施工工艺和施工设备完全相同,且疏浚工程包含了清淤工程,疏浚工程工作内容相比清淤工程更为复杂。为体现投标人的技术实力,建议3.2.1设计业绩要求修改为:企业近年[自招标公告正式发布之日前5年内(至2017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审核意见)、或项目业主出具的施工图审定意见文件最迟落款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工程量不少于90万m³的疏浚工程或清淤工程设计业绩。建议3.2.2施工业绩要求修改为:企业近年[自招标公告正式发布之日前5年内(至2017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交(竣)工验收证书上最迟落款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工程量不少于90万m³的疏浚工程或清淤工程施工业绩。
    答: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设计业绩要求”修改为“设计业绩要求:企业近年[自招标公告正式发布之日前5年内(指2017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审核意见)、或项目业主出具的施工图审定意见文件最迟落款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工程量不少于90万m³的疏浚工程或清淤工程设计业绩”。“施工业绩要求”修改“施工业绩要求:企业近年[自招标公告正式发布之日前5年内(指2017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交(竣)工验收证书(含质量鉴定意见)上最迟落款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工程量不少于90万m³的疏浚工程或清淤工程施工业绩。”详见修改后招标文件。
5、问:关于“招标文件第17页投标人须知表的2、财务要求:/。”对财务报表并无要求,而“招标文件第34页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请问投标文件中是否需要提供财务报表,如需要提供,请明确具体年份。

答:投标文件中不需要提供财务报表。

二、修改

1、项目招标文件获取的截止时间修正为:20222 月7日23:59:59(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均不变。

2、本项目项目经理(即项目总负责人,下同)的资格要求修改为:“1人,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或港口与航道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投标人本单位在岗员工。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应由牵头人派出。”招标文件涉及相应条款的均做修改。

3、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第2.2.4(2)设计负责人“注:须提供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或执业注册证书、职称证等证明资料扫描件”修改“注:须提供设计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等证明资料扫描件”。

4、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设计业绩要求”修改为“设计业绩要求:企业近年[自招标公告正式发布之日前5年内(指2017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审核意见)、或项目业主出具的施工图审定意见文件最迟落款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工程量不少于90万m³的疏浚工程或清淤工程设计业绩”。“施工业绩要求”修改“施工业绩要求:企业近年[自招标公告正式发布之日前5年内(指2017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交(竣)工验收证书(含质量鉴定意见)上最迟落款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工程量不少于90万m³的疏浚工程或清淤工程施工业绩”。招标文件涉及相应条款的均做修改。

 

温馨提醒:投标人以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投标保证金需提交以下资料:银行回单复印件、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收款收据原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于开标截止时间之后、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之前,提交到招标代理机构(可邮寄)。

 

注:

 ①招标文件与本答疑和修改通知不一致的,以本答疑和修改通知为准。

②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否则,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③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本答疑和修改通知后的招标文件。

 

                            招标人: 福建东山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首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