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仓路(九龙大道至龙昌路)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施工修改补充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修改补充通知:
1.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与此条款内容不一致的,以此条内容为准。
2. 招标文件中第2章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内容修改表”第15.1.1条中的“十一、承诺书”予以删除。
3.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招标文件中第2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为准。
4. 本招标文件第8章 投标文件格式 商务文件“四、其他资料”增加
①投标人承诺的材料品牌
投标人承诺的材料品牌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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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设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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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技术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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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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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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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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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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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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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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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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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推荐的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如上表。参考品牌作为投标人投标参考。投标人可以直接选用参考品牌中的一种,也可以自行另选品牌,但所选的品牌品质(品牌知名度、技术标准和质量等级)应当相当于或不低于参考品牌,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中未明确品牌的,投标人中标后应在参考品牌中选择一种经招标人同意的品牌进行采购和施工。在工程施工中,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后可更改部分品牌,并按实调整主材(设备)价格。承包人所用的主材(设备)须事先得到发包人批准后方可使用,发包人有权拒绝使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材料设备。
2.投标人应同时阅读本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
3.财政性投资项目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在推荐材料品牌时,优先选用福建的名优产品。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
② 投标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
投标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
(投标阶段)
工程名称: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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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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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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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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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准单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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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价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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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承包
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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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由投标人根据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提供的表格,填写“投标单价”栏,并确保投标单价与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相应单价一致。如不一致,合同履行期间按照不利于承包人的原则调整合同价款。
注:1、本通知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Front/)媒介发布。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的相关信息,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导致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2、本通知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原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最后发出的通知为准。
招标人:漳州市龙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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