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研发中心(一期)工程”设计项目
中标结果公示
1、项目名称:“高新技术研发中心(一期)工程”设计项目
2、招标人:东山开投集团有限公司 张先生 18150723214
3、招标代理单位:华伦中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小潘 13666034773
4、建设地点:东山疏港路与高速连接线交叉口东南侧1号地块
5、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6、建设规模:高新技术研发中心(一期)工程建筑占地面积约27亩,总建筑面积为37217.2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29717.24平方米, 地下建筑面积为7500平方米。拟建设一栋16层科研办公楼,一栋3层多功能综合楼,一栋3层 附属楼1,一栋3层附属楼2。其中科研办公室建筑面积为17700.77平方米,多功能综合楼建筑面积为5733.48平方米,附属楼1建筑面积为2661.7平方米,附属楼2建筑面积为3621.42平方米,四栋建筑均由底层展厅连接起来。
7、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8、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3日 09:30
9、 中标人: 福建中恒华筑建设设计有限公司 总分:86.29分
项目负责人: 李志强 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号:20113500751
10、中 标 价:设计费按人民币玖拾贰万肆仟元整(¥92.4万元)
11、工 期 :按招标文件执行
12、评标委员会名单:黄卢超(组长)、祖庆芝、张应能、刘正健、方海宝、戴伟泉、方锦泉、黄建孝、陈家宜
13、评标情况说明:无
14、中标结果公示期:2022年10月18日至2022年10月28日
15、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6、监督部门:东山县发展和改革局0596-5888446、东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96-5883512
招标人:东山开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华伦中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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