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南湖湿地生态园工程(二期) (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信息时间: 2019/2/2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云霄县南湖湿地生态园工程(二期) (第二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云霄县南湖湿地生态园工程(二期)(第二次);


建设地点:云霄县莆美镇、东厦镇;


工程交易地点: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A)


开标时间:20190201日上午0830时;


中标候选人:福建八优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最终总得分:97.79


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贰仟叁佰壹拾壹万肆仟玖佰贰拾玖元整(含暂列金壹佰壹拾柒万元)


小写23114929.00元(含暂列金1170000)


项目负责人:吴炎茂;注册证号:闽 235070809901 ; 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企业业绩:安溪河桥新建工程


项目负责人业绩:安溪河桥新建工程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评标委员会:吴婉、林艺平、范殷铭、陈碧珠、张应能。


被确定为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无。


公示时间:2019 0202日到20190211日。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监督部门:云霄县城乡规划建设局、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0596-85053870596-8532173)。


备注:根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文,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招标人:云霄县兴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公司:福建升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9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