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芦溪镇县道南芦线(X576)蕉路至东槐道路提升改造工程
补遗书03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招标工程“工程量清单”补充内容为:
1、建筑安装工程费包括第200~700章,及第100章中的①安全生产费;②承包人驻地建设;③临时道路修建、养护与拆除(包括原道路的养护),临时占地,临时供电设施架设、维护与拆除,电信设施的提供、维修与拆除,临时供水与排污设施。
2、本项目竣工文件、施工环保费、临时工程与设施、承包人驻地建设均为不可竞争费用,具体金额如下:
竣工文件按1项2000元报价;
施工环保费按1项1000元报价;
临时道路修建、养护与拆除(包括原道路的养护)按1项5000元报价;
临时占地按1项800元报价;
临时供电设施架设、维护与拆除按1项2000元报价;
电信设施的提供、维修与拆除按1项1000元报价;
临时供水与排污设施按1项2500元报价;
承包人驻地建设按1项5000元报价。
(投标人的报价相关金额必须按以上金额填写)
备注:①涉及到以上更改的内容,招标文件均做相应修改,本补遗书与招标文件内容有冲突的或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公布的内容为准。
②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③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及下载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 标 人:平和县芦溪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2年 06月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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