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经济开发区回乡创业园道路工程(树洞横三路)中标公示


【信息时间: 2019/7/1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云霄经济开发区回乡创业园道路工程(树洞横三路)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1、工程名称:云霄经济开发区回乡创业园道路工程(树洞横三路)

2、招标人:云霄县云陵工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云霄县云陵工业开发区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13606968626

3、招标代理单位: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96-2520415/8568926

4、工程交易地点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霄县广电大楼裙楼(万星广场隔壁)一楼)

5、建设地:云霄经济开发区回乡创业园内

6、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审核书、编制说明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等;

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8、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2%)

9开标时间:20197168:30

10、监管部门:云霄县城乡规划建设局、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596-85053850596-8505326

11、评标结果:

中标候选人:福建省三安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叁佰叁拾万叁捌佰叁拾陆元伍角(含暂列金拾柒万伍仟元整)¥3303836.5含暂列金175000元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工期: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林拥林

执业资格名称:二级建造师     注册编号:235121357572

项目技术负责人:康小恋

1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何晏雄陈奕芳谢建慧、韩文渊、张雄平

13、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14、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以上结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19717日至2019729日。

备注:根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文,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招标人:云霄县云陵工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