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金山镇2019年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南靖县金山镇2019年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
招 标 人:南靖县金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凌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南靖县金山镇新村村
建设规模:工程总投资约 187.5万元;预算审核价为1542997元;发包价为1388697.3元。
招标范围:建设内容主要为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50hm2,其中:封禁治理240hm2,坡改梯10hm2,配套修建水泥机耕道路1520m,排水沟1520m,蓄水池2口,建设安全生态水系1000m。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生态护岸234m,滨水公园1处(面积492㎡),新建亲水步道70m,河滩地恢复91㎡;清障清杂1000m(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预算审核书、清单编制说明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项目交易地点: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开标时间:2019年07月17日08:30时
中标人: 福建兴美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人民币壹佰叁拾捌万捌仟陆佰玖拾柒元叁角【¥1388697.3元】。
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项目负责人: 赵丹红
注册证号: 闽235161786621
评标委员会名单: 陈忠荣、徐坚、张华东
废标说明: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被否决投标的原因及依据
|
/
|
/
|
监督部门:南靖县水利局 电话:0596-7821239
以上结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19年7月18日至2019年7月28日
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备注:根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文,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招 标 人:南靖县金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凌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7日
|